10日晚上7点,一名钟姓亲友致电记者称,十余台车先后赶到莲花派出所“赎人”,民警也一直在协调处理此事。
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一审判决认可事发当日袁伍常处于“代同事值班”的状态,但认为袁伍常“工作地点应是事故发生抢修的地点”,而他是在宿舍休息期间发生意外,并不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的情形。家属上诉后,郴州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但进一步认为事发当晚袁伍常“代同事值班”的事实证据不足。
《迎接2021,“基建狂魔”疯狂上新!自豪不?》该案当事人代理律师游飞翥对上游新闻记者表示,铜城分局知错则改真诚道歉,是值得学习的,只有真心悔过方能遏制违法乱纪,止恶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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