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应当裁定减刑;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从制度设计看并不复杂,但登记后的信息数据,如何与劳动、人社、教育等部门及时共享,如何设置严格的查询和职业禁入,需进一步考虑。它依赖一个多部门协调合作、真正有利于儿童保护的综合性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
《中印双方正就举行第九轮军长级会谈进行协商》此类制度,域外被共知的是美国“梅根法案”。经重大案件推动,性侵儿童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成为立法者迫切关注的议题。1996年联邦“梅根法案”出台,性犯罪者须登记并公告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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