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天津市武清区文化局副局长张有德先生发表了以我为主人公的严重失实的两篇文章。一篇于2006年8月21日刊发于《中国民航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另一篇于2006年9月16日刊发在《天津日报》(编者注:原网页链接失效)。张有德先生发表这两篇文章前后没有与我进行任何联系。张文中几乎所有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下面我只挑选一小部分内容做一说明。
得知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后,徐善瑾很高兴。他向固镇县检察院申请赔偿各项损失59万元,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突尼斯卫生部向中国援突医疗队颁发荣誉证书》报道称,韩国政府似乎认为,相比将日本提供的资金发放给前慰安妇及其遗属,用于建设历史纪念馆和追悼碑的方案更容易获得协议反对派的理解。此外还希望通过活用这笔钱避免与日本政府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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