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7月,在一审判决中,李彦明被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一百二十万元;张燕被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李彦明、张燕受贿非法所得共计15,613,135.59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李彦明造成的国家经济损失59,997,903元继续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张有德先生1997年的文章及其后来的转载给很多人留下了关于我的不真实印象。我想借这个机会对此进行说明。
《难忘2020,难忘每一个认真生活、闪闪发光的你》案件虽已宣判,但本案中被骗女大学生小蓉的遭遇,却值得所有人警惕。她是如何踏进“套路贷”陷阱的?记者走访并整理了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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