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有一些变通或例外。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不予受理。李莹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被强迫卖淫案,刑事案件开庭时受害方未得到通知,只好另行起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她最近刚刚拿到判决,法院酌情认定被告赔偿2万元精神损失费。
前天,民警带着徐某来到窝藏赃物的家中指认现场时,他一再请求民警去掉脚链,用衣服遮住手铐,“我不想被村里邻居看笑话!"徐某说,村里不少街坊早就提醒过他,有个爱好是件好事,但凡事都要有个度,过了就容易走火入魔,“要是被他们看到,肯定觉得我玩老东西(物件)玩得走火入魔了!"
《涉案金额超4.2亿元!浙江宣判一起海外医疗诈骗案》她遇到不少这种情况,“这就使家长陷入两难,有些受害者是留守儿童、困难家庭,这笔钱对孩子生活会有所帮助,但拿了钱家长就要出具谅解书,但这种伤害没法谅解,孩子和家庭的尊严怎么办?家长因此又不情愿。如果法律明确精神损害赔偿,家长就不用迈这道坎。”




